父母无偿赠与子女住房,怎么交税?子女受赠后再出售,怎么交税?税局明确答复了!

梅松讲税 税务大讲堂    来看看税务局的答复! 01 父母无偿赠送房产给子女 都涉及哪些税?  根据税务局的回复,给大家整理一下要点: 一、父母方(赠与者)涉税问题 1、缴纳印花税 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子女,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2、免缴增值税 父母将名下住房无偿赠与子女免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3、不缴个人所得税 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子女,对赠与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方也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4、不缴土地增值税 住房无偿赠与子女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二、子女方(受赠方)涉税问题 1、缴纳契税 子女取得受赠住房,需要缴纳契税,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附:契税税率表  2、缴纳印花税 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综上所述: 父母将自有房产无偿赠送给子女,父母方要缴纳印花税,子女方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02 子女将父母赠送的房屋再出售 要交哪些税?  给大家总结一下: 一、增值税 持有住房不足2年即对外出售的,按照5%全额缴纳增值税。持有2年以上的(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二、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出售其受赠住房之前,该住房满足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足该条件的,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因买卖双方均为个人,故不缴纳印花税。 四、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03 夫妻婚内更名、离婚财产分割 房产该如何交税? 一、夫妻婚内更名  二、离婚财产分割  04 个人出租住房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纳税人可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三、房产税  此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如果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予以免征。  【案例解析】 2024年2月底,小松将一套位于济南市的住房出租给小梅,租期半年(2024年3月1日~2024年8月31日),合同约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计收取租金9000元。因房屋门窗损坏,3月,小松支付了300元修缮费用,支付凭证齐全。 那么,对于该笔租金收入,小松应如何缴纳税款? (已知山东省按照50%幅度减征房产税、附加税费等。)  1、增值税 小松收取半年租金共计9000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1500元,未超过10万元,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  2、免缴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3、房产税 因免缴增值税,在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即每月应缴纳房产税:9000÷6×4%×50%=30(元)。  4、个人所得税 由于一次性收取房租,A先生应于收取房租的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180-300)×(1-20%)×10%=681.6(元)。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历 最严纳税申报比对,来了!7月起,这几项申报数据,纳税人必须关注! 史 个税降了!免税+减半征收!税率20%! 7月1日起施行! 文 新《会计法》7月1日正式实施!加大对财务人员违法处罚力度! 章 7月大征期申报有变!税局刚刚通知!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